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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公安经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公安、安全、司法
11371500004430569U/2024-45377218
聊公通〔2024〕59号
2024-05-15
2024-05-15
聊城市公安局
有效

聊城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聊城公安经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聊公通〔2024〕59 号

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现将《聊城公安经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0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公安经侦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促进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聚力攻坚突破年”动员会精神和公安部经侦局《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要求,聊城公安经侦结合经侦部门职责任务,提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一、建立企业报案快速反应机制。畅通全市经济犯罪受理中心举报渠道,第一时间接报受理企业报案求助,做到快受案、快立案、快追赃、快侦破、快结案,防止因久拖不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二、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强化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依法审慎适用财产性强制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的界限,严格依法审批,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有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确保对企业的保护落到实处,坚决避免“办一起案件、倒一家企业”的情况发生。

四、慎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企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程度、有无继续犯罪、逃避或者妨碍侦查的可能性,对企业涉案相关人员,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五、强化涉企案件追赃挽损。加大涉企案件追赃力度,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简化资金返还流程,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关系明确且无争议的受害企业财产,在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依法及时返还,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财产损失。

六、建立重大经济案件提级审批机制。实行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提级审查,完善重大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提级管辖制度。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类重点企业,在全国或全市有影响的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企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由区县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批准。

七、规范跨区域涉企执法协作。对涉及我市企业的跨省市重大案件,主动对接、积极协作,发现委托地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存在明显不当或违反法律情形的,立即向委托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八、严禁插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线,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涉及刑事和民事交织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商请检法机关会商,依法稳妥处置。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转变执法理念,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杜绝差异化、选择性、逐利性执法,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

九、优化警企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警企恳谈会,积极推动公安经侦部门与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落实,通过宣传宪法法律、联合调研、定期会商、法律咨询、听取意见建议、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实际问题等形式,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确定一批重点企业,逐一建档并挂牌服务,设立经侦服务工作站或经侦服务专员,抽调骨干组建专业团队,开展送法服务上门、风险漏洞排查、涉法问题帮办等“保姆式”“贴靠式”服务,零距离护航保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十、常态发布风险预警提示。从案件数据、发案领域、手段特点等方面进行研判分析,深入揭示涉企经济犯罪形势,总结犯罪新手法新特点,定期发布警示性信息。通过个案侦办发现的行业风险和企业漏洞,及时制作“两书一单”,推送企业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发生系统性、行业性风险。定期进园区、进工厂、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以案说法等活动,提高企业主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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