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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公安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公安、安全、司法
11371500004430569U/2023-4431268
聊公通〔2023〕39号
2023-04-27
2023-04-27
聊城市公安局
有效

聊城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公安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聊公通〔2023〕39 号

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聊城市公安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聊城市公安局

2023年0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公安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便民利企工作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全面护航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实施“项目警官”负责制。围绕132个省级重点项目、178个市级重点项目、50个准备类市级重点项目和590个县级重点项目,建立“项目警官”负责制,滚动摸排、全量汇聚、闭环处置、动态清零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高效推进。(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局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二、出台“亲清”警企关系正负面清单。进一步严明警企交往的法度、尺度,加大不当介入经济纠纷、违规查扣冻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警企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形成群众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依法依规”“便捷高效”“暖心爽心”的新常态。(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督察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三、持续深化“四个通办”改革。提高“一窗通办”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分厅)占比,统一受理跨警种业务。持续升级聊城“微警务”平台,提升公安业务网办比率,增设“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实现涉企服务全程网办。巩固“全天通办”工作质效,延伸服务进重大项目和重大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改革办、行政许可处,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四、加强涉企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依托“防风林-2023”工程,深入开展进项目、进企业大走访活动,按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开展专题风险研判,及时通报风险漏洞,点对点推送防范信息和对策建议,全面摸排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风险,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化解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五、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治安管控。加强重点企业单位内部安全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0家重点企业、80名企业管理人才、300名企业骨干,确保省级重点项目全覆盖。督促重点企业建立保卫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众防”“细防”“智防”要求,依托现代化“大巡防”格局,整合巡特警、交警和派出所警力,加强对新建、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保卫,保障项目顺利建成投产。(责任单位:治安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六、持续深化公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聚焦化工企业、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使用、流通等重点环节,聚焦道路交通运输重点车辆、路段、时段等要素,开展全过程、闭环式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的监测巡查,督导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安全。加强情报线索搜集研判,严厉打击危害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网安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八、优化提升户籍服务。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精简落户手续,全面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程网办”和市内“不见面办理”。对办理户籍业务较多的企业,可由企业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的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户口、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责任单位:户政处,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九、优化提升出入境服务。对紧急出国(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等各类商务活动的,开通出入境证件申办“绿色通道”。设立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提供业务咨询、证件办理“一条龙”服务,延伸政府“招才引智”政策,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处,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全面提速审批效率。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实现当天办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运输证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当日办结。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许可,2个工作日办结。提升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审核效率,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责任单位:交巡警支队、禁毒支队、行政许可处,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一、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所有皮卡车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市城区范围道路通行。优化货车进城通行时段,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中午高峰期间(11:30-12:30)不再限制通行。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再限制通行,无需再办理市区通行证。(责任单位:交巡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二、建设“五纵六横”城区交通绿波网。大力实施城市信号灯“智慧畅行”工程,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修复建设新纺、建设卫育、建设向阳等14处信号机联网,提高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联网率,绿波里程达到110公里,对城区重点节点优化交通组织渠化管理,“一路绿灯”沉浸式体验更加舒适,助力城市通行效率持续提升。(责任单位:交巡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三、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建立涉企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立案和对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前,评估企业生产经营、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风险,考虑违法犯罪性质、后果和社会危险性,尽可能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法制支队、局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深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洗钱、假币、非法集资、商贸和涉税领域犯罪,以及“云端”“猎狐”专项行动,对接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关、外汇、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协作、服务保障企业机制,狠抓执法、追赃、挽损、抓逃,斩断资金非法外流渠道。(责任单位:经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五、全面深化“生态警务”。聚焦中央、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部署,深化“生态警务”战略,压实市、县、所队一把手“生态警长”责任,加大“水林田”保护力度,严打污染环境、严打涉林涉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两河明珠”城市建设。(责任单位:食药环侦支队、森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六、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深入摸排核查交通运输、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阻挠施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暴力讨债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刑侦支队、扫黑办,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严打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种子和假劣农药、化肥、饲料、农用机械等犯罪行为,开展肉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突出打击农村地区、校园、养老机构及周边等制售假劣食品犯罪。重拳打击制售假劣涉疫防护物资、防疫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等犯罪活动,守护民生安全。(责任单位:食药环侦支队,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十八、涉企案件全流程执法监督。对反映的涉企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答复,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责任单位:督察支队、局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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