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15时30分许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茌平区大队
机动中队接群众举报称
在胡屯镇王韩路徒骇河大桥附近
有未成年人驾驶电摩由西向东行驶
接举报后
机动中队执勤民辅警迅速响应
立即赶赴现场核查

经排查
民辅警在胡屯镇某台球厅发现涉事车辆
经核实
驾驶人孙某年仅14岁
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
且所驾车辆未按规定注册登记
执勤民辅警随即对孙某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依法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目前
涉事车辆已被依法查扣至停车场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聊城公安郑重提醒:
无证驾驶电摩、“飙车炸街”
均为违法行为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请广大市民
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无证驾驶
抵制非法改装
远离危险驾驶行为
聊城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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