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8日至12月6日,市委第四授权巡察组对聊城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8日,市委第四授权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市公安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坚定抓好整改是政治任务,动真碰硬完成整改是政治责任,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2次主持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首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靠上组织、靠前推动;市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聚焦反馈意见,逐一对照认领,全链条发力、全系统联动,以最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把“严”的标准贯穿整改全过程,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各警种部门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市局党委会、市局例会多次进行调度部署,召开民主生活会,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检视剖析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月调度机制,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每月中旬召开专题调度会,班子成员逐一汇报分管领域进展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3次审核指导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日常调度、重点盯办、提醒督办,切实形成“党委抓总、权责明确、执行有力、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实现问题整改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环环相扣、协调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成果转化。深入贯彻全市“作风深化、实干争先”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精神,把问题整改与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与市局党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今年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与提升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标准“三大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坚决克服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清单”转化为“公安工作成效详单”。今年以来,圆满完成一系列安保维稳任务,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命案现案、八类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均为100%,命案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36%、44.44%。刑事盗抢类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5.31%,破案率上升17.56%。大力推进“平安场所”建设,扎实开展“1+4”高峰勤务,提升全域校园安全治理水平,经验做法受到省委书记林武、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亓延军等部省领导肯定,山东新闻联播专题进行报道。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成效不明显
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有缺失。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注重学思结合、学议结合、学用结合,确保全面领会基本观点、深刻把握精神实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二是推动贯彻执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市局党委会上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研究落实举措,确保用党的制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规范水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制定《中共聊城市公安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每月规范开展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开展工作的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抓好成果转化。按照“研理论、悟思想、明方向、谋思路”目标,切实把加强学习与理清思路、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公安工作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学习交流,严格审核把关研讨材料82篇,确保高质量开展学习研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省枫所”工作水平。下发《关于核查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相关情况的通知》,组织市局12个警种部门对“省枫所”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不出现问题。二是重点推进“国枫所”创建工作。①各分县局召开会议对“国枫派出所”创建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从资金、人员、装备等各方面倾斜支持。②市局成立“国枫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邀请专家到相关单位指导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③7月16日,市局举办全市第四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候选单位展示活动。9月16日,茌平分局乐平铺派出所被省厅推荐申报为第四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4)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调度部署。把谋划实施专项工作列入《党委会议题清单》,2025年市局党委多次对专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纵深推进措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落实方案,制定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职能作用。以“昆仑行动”为牵引,环食药侦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行刑衔接,严格落实责任分工,依法严打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5)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①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防控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工作指引》,依托聊城经侦一体化实战平台和聊城云经侦手机APP,加强信息报送,联合市财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风险。②充分发挥云端打击主战模式引领作用,运用集群战役、数据协同、专案打击等方式攻坚重大案件,加强资金穿透分析,依法及时“查冻扣”相关涉案资金资产,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二是进一步做实“项目警长”工作机制。加强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确保及时了解“项目警长”工作情况。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窗,为企业开通咨询、受理、审批绿色通道,减少企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服务重点项目的能力水平。出台《服务保障省市重点项目任务清单》,明确9个方面20项任务,深化构建“项目警长前端对接、主要领导组织推动、警种部门协同履职”三位一体服务体系。
(6)落实市委“三提三敢”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持续强化命案逃犯缉捕力度。一是对命案积案进行深入研究,确定有侦破条件的积案作为重点目标案件,实施集中攻坚。按照“案件信息全部录入、案卷物证全部找回、案件材料全部建档保管”“一人一档”的要求,对多年留存的物证检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复核评估,采取多种手段集中比对,开展深度研判,从中发现新线索。二是市局分管领导带队,每周深入基层单位调度指导命案积案侦办情况,督促攻坚进展。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侦查、审讯、技术、追逃等人才成立命案积案攻坚专家组,对疑难案件指导协调,加快案件侦破力度。截至目前,已破获6起命案积案。
3.人民公安为人民理念树得不牢。
(7)防范打击新型犯罪不够有力,没有守牢老百姓的“钱袋子”。
整改情况: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治理力度。一是提升电诈破案打击质效,将反电诈工作列入市局例会督办事项,每月向市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制作《反诈重点指标监测月报》《反诈月报》发各县市区及联席单位,督促工作进展。发挥侦查中心实战作用,落实每案必研要求,每日视频调度各项线索、案件研判、发案动态等,提供技术支撑,及时解决问题,严厉打击转账洗钱、技术支撑、组织偷渡等黑灰产业犯罪。通过侦办平台紧急止付账户38.09万个,冻结账户2061个。二是加强电诈预警防范,持续完善“1+11+149”预警劝阻模式和唤醒室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接到预警22.53万条,预警反馈率100%。三是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先后开展“逛集市,讲反诈”、“开学第一课”进校园宣讲、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传、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财会人员反诈集中宣传、高考考点反诈宣传、“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等召开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开展专题讲座127次、普及群众10.6万余人次。
(8)抓执法为民用心用力不足,回应群众诉求不够及时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涉警信访事项化解。①举办全市法治化培训班,每月召开全市公安信访科长培训会,有效提升信访民辅警履职能力。②每月梳理全市集体访情况及来市赴省到部信访、“积案清淤”信访积案进展及领导接访阅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等情况,全面压实各单位信访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压降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问题投诉。对涉及12389投诉的不作为、慢作为的案件全部核实,对相关人员全部问责到位。2025年1-11月份,全市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问题12389举报投诉下降明显。三是提升“星空护学”工作质效。指导开展最小应急单元演练,校警每周组织1次以保卫干部、青年男教师、保安员为主体的最小应急单元实战演练,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紧急事件先期处置到位。通过视频巡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1+4”高峰勤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每周进行通报。
4.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用力不足。
(9)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落实力度。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着重对优化市、县级公安机关职能配置,提升市、县级公安机关主战能力,筑牢派出所主防基础做出安排。在“三定方案”中,对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能,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持续加强治理合力。市局刑侦、治安、禁毒、环食药侦等部门切实履行打击违法犯罪职责,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向省厅申请开通执法综合应用平台“负面清单”功能模块,发现问题进行通报。三是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市局《关于实行派出所评议部门警种制度的通知》要求,推动警种部门在警力、技术、装备、保障等方面对派出所提供“无条件、有时限”支援,督促县级公安机关开展派出所评议机关警种部门活动。
(10)“情指行”一体化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跟踪问效力度。①出台“情指行”相关方案及实施细则,实现“情指行”一体化机制闭环运行。②下发相关文件通知,明确情指部门专职指挥长及职责清单,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情指行”机制运行质效。二是强化情报人才专业化建设。建章立制,强化专业人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业人才等级评定和管理办法,梯次建立初级、中级、高级分析师队伍,并评定全省领域相关候选人才。
(11)推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案件移送标准与操作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转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案件审核把关及内部转办、跟踪工作流程。二是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质效。举办全市公安机关骨干培训班,重点围绕案件线索来源、行刑衔接以及案件侦办等工作进行授课,切实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能力。组织召开2次全市食药环知森行刑衔接工作推进会,强化部门协作,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质效。联合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9个单位印发《关于印发涉食药环知森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强化行刑衔接工作。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守牢安全底线存在薄弱环节。
(12)安全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第一时间转发相关通知规定,提高民警主动填报意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的通知》,严格规范填报主体对象、填报方式以及填报情形等内容,提高填报质量。结合12389群众举报投诉系统,加大对举报投诉线索核查力度,既查清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又重点查纠是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二是严格落实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制定《聊城市公安局行政公章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建立审批使用台账,进一步规范市局行政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开展微信工作群规范专项整理活动,除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外,其他微信工作群全部迁移至“山东通”。四是提高病毒防护能力。对市局机关办公设备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软件开展全面检查并更新至最新版本。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保管,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办公用U盘和移动硬盘进行集中查杀。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战略部署不深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用力不足
6.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13)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市局党委2025年度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聊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的十项措施》,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制定《中共聊城市公安局委员会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试行)》,明确职能部门加强政治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协助党委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等职责任务。部署开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专题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大队伍严管严治力度。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党规党纪、警规警纪相关内容列入党支部常态化学习教育内容,跟进督导传达学习情况,推动全体民辅警、职工持之以恒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召开“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会,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狠抓纪律执行。持续狠抓“三个狠抓”、严格队伍管理“四项规定”等日常监督检查,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对顶风违规违纪者从严问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态势。四是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同题共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案件办理、“四风”察访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配合调查处置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14)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建设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构建大监督格局。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将从严办设在机关党委,进一步优化从严管党治警相关机构设置,为大监督工作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每季度召开大监督格局联席会,集中研判监督数据,开展队伍管理质态分析,查找风险隐患。二是加强线索核查。建立由从严办牵头的公安机关内设纪检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协作配合机制,对在日常监督中或专门监督中发现的队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核查。向各监督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党员违纪线索内部移交及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积极对接各职能部门交接线索并依规问责。三是规范案件办理。强化案件内审把关,严格落实《聊城市公安局办理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及执纪办案相关要求,设立谈话室,对查结线索交审理人员进行规范审理。
(15)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从严办职能作用。印发《中共聊城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更新。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有效将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向各监督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党员违纪线索内部移交及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及时接收监督部门移交的线索,疑难线索会同法制、督察等部门会商研判。严格落实纪法业务学习机制,组织纪检干部开展纪法学习9次,组织案例研讨3次,切实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能力。
(16)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锤炼素质能力。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每周组织组内同志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狠抓素质能力提升。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研究学习《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调研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到东昌府分局、开发区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等多个部门单位深入开展督导调研,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违规数字证书管理使用问题、行政拘留处罚未执行问题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持续压实监督责任,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7.执法领域存在顽瘴痼疾。
(17)强制场所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看守所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完善医疗卫生管理等工作规定、办法,编印《市看守所制度文件汇编》,每月与协作医院、驻所检察室、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重点病患分析研判,确保不发生问题。二是提高预防能力。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每季度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组织对羁押半年以上的在押人员进行查体,每季度开展重点病患会诊活动,切实做到重大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三是开展改造施工。经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沟通协商,将慈德楼四楼、五楼部分区域规划为强制医疗病房区。目前,强制病房区已整改完毕投入使用,已设置专门区域单独收治强制医疗人员。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缺乏监督。
(18)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整改。3月18日,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列入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学习市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执行《聊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严格事前审查。二是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对近三年的所有大额资金支出项目进行“回头看”,经自查,不存在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研究、会议记录不完整、支出事项与会议记录不一致等问题。三是加强制度落实。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负面清单,重点关注超预算支出、大额资金拆分支出、大额资金未经集体决策支出、未进行绩效评估支出等问题。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财务培训视频会,对局直各单位财务内勤及各县市区分局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资金使用支出审批关口,细化审批流程。
(19)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对近一年来的财务报销凭证全面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建立财务报销集中会审制度,由警保科长、主管会计、出纳对报销凭证统一审核、多层把关,有效降低了审核失误率。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流程,形成《聊城市公安局财务报销规范手册》,发放至各单位进行规范学习。召开财务内勤培训会议,强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及所附附件要求,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入账报销。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①出台《聊城市公安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适用范围、驾驶原则、管理原则等,严格执行派车审批流程,明确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须通过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从源头上杜绝了先用后批情况的发生。②组织召开驾驶员培训交流会,对车辆管理信息系统APP派车用车流程使用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每名驾驶员熟练掌握公务用车派车审批操作流程。
(20)财务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公安局现金管理办法》,强制消费目录内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等方式结算,从根源上杜绝出现违规出借资金及违规使用现金结算问题。二是严格执行《聊城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自2022年以来,每年对装备、物资盘点一次,建立装备、物资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5年2月,对市局机关96个品目25996件装备和物资进行了盘点并归类管理。
(21)项目采购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看守所负责后勤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在党总支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调整会计岗位人员,消除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聊城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所有采购项目,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警保部门强化对看守所招标采购的指导监督,审计部门对符合审计要求的所有采购项目开展审计,进一步规范标前、标中、标后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市看守所监督检查小组职责,加强中标企业履约行为监督考核,将中标单位履约行为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定期组织履约考核,确保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二是认真对信息化采购项目开展自查,自2022年以来,未发生未经审计自行制定采购控制价的情况。认真落实“凡建必审”制度,合理审定报价,对无审计报告的项目一律不予招标。截至目前,除无法脱密的以外,所有符合审计要求的采购项目已全部开展预算审计。
9.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22)形式主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任。先后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执法质态研判分析、重大案件及重大执法事项讨论决议、突出执法问题集中整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职责,以更高水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二是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公安机关平安聊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更新。召开平安建设调度会、党委会,对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对不符合要求事项,予以全量清理。研究制定工作思路、十项工作举措,召开党委会议、专项工作机制第一、二、三季度会议,查找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重点任务,针对性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见效。
(23)政绩观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信息化建设项目。①对相关信息化项目进行梳理,对停用的信息化项目进行分类处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项目进行评估,对前期论证不充分、事后监督不到位的业务单位不再安排预算。②制订下发《信息系统统计表》,对市局机关各单位信息系统软硬件资源情况进行统计,并提交软硬件资源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专家,对软硬件资源开展评估,确定是否存在闲置、低效率运行或性能过剩的情况。③制定《聊城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细化项目管理范畴、项目申报、项目审核、变更管理、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绩效管理、项目停用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科技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及低水平建设问题出现。二是针对“三进三同”工作。下发《关于对“三进三同”工作开展情况征询调研的通知》,对前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征询调研,倾听基层真实声音,摸底基层实际情况。根据调研情况,进行会商评估后,暂停开展“三进三同”活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标准不高
10.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2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组织市局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2025年1月11日,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专题学习研讨暨集体谈心谈话会,进一步提高站位、交流思想、凝聚共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召开市局党委2024年度暨市委巡察、省厅党委政治督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提出相互批评意见216条,主要领导对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二是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相关同志作出深刻检讨。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政治理论学习必修课,纳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好学习教育,强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部署开展纪检委员交叉列席组织生活会议活动,发挥纪检委员的“探头”和“前哨”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组织生活更加规范。
(25)落实“三会一课”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整改。相关单位党组织固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每季度一次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四次,遇特殊情况、重要问题需要讨论,随时召开党员大会,杜绝出现未上党课或未召开党员大会的情况。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下发《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要求再强调、再部署。研究制定《聊城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工作“三查一访”实施方案》,用好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检查、调研查访等方式,依托山东e支部系统对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网上巡察,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持续推动支部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将“三会一课”纳入党支部评星定级考评内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有22个党支部获评2024年度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三是加强党建培训。3月25日,邀请山东省委党校教授,以“党支部工作实务与实践”为主题对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了支部抓规范、书记抓落实的工作能力。
(26)机关委员会补选不到位,个别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要求,2024年12月18日,原辅警支队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严格执行《聊城市公安局基层党组织选举及换届提醒制度》要求,每年初对当年度应换届党组织作出书面提醒。二是召开市局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在原分工基础上增补委员职责,下一步尽快召开相关会议改选机关党委委员。
1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7)辅警队伍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黑名单”制度。每季度梳理汇总被退回处理辅警信息,及时完善更新“黑名单”内容,严防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处理人员再次报考辅警。二是严格辅警管理。进一步明确辅警日常请销假、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八小时以外”管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措施,加强警容风纪、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廉政档案》填报、职业状态排查、思想状况调查,召开2025年市局机关辅警议事会,进行辅警违规违纪违法风险排查整治,落实辅警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压实民警带辅责任。对全市辅警逐一明确责任民警,签订用辅单位、责任民警带辅责任书。结合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情况,组织开展辅警定岗工作,按照“岗随事走、人随岗走”原则,推动辅警力量同步移交。四是加大关爱力度。组织开展辅警层级评定及晋升工作,开展全覆盖健康查体,落实辅警工资发放常态化调度机制和“民辅警工资同日发放”工作要求,全市无拖欠辅警工资情况。积极推动辅警薪酬待遇提升,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28)干部年龄结构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积极同组织、编制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新警招录力度。二是优化年轻干部配备。市局党委把年轻干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落实年轻干部工作政策要求,加大培养力度,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结构。
1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9)党建责任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出台《中共聊城市公安局委员会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试行)》清单式明确了机关党委书记岗位职责9条、专职副书记岗位职责6条。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中共聊城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议事制度(试行)》《2025年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召开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30)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问题整改。相关单位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会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重点学习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政审、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流程。二是加强党务培训。3月25日,召开市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支部书记培训会议,邀请山东省委党校教授,以“党支部工作实务与实践”为主题,对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题授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工作指导。下发最新《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确保工作规范。依托支部会议记录、“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对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做到档案齐全、程序严密。
(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
13.对整改敷衍应付,搞文字整改、纸面整改。
(31)文件制发程序不规范情况普遍存在,党政文件制发混淆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启用“中共聊城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行文文头,为局直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编制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文头,指导各党组织规范使用。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核制发流程的通知》,严格执行发文办理“先核后签”原则,确保行文使用适当、格式标准规范、文风朴实严谨、语言准确简练。
(32)“成立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评审小组,对市局所属单位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整改措施未真正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对《聊城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市局具有监督职能的警种部门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按照采购执行程序进行全流程监督,预防暗箱操作、违规操作。二是明确采购流程。①对于信息化类的项目,经市局科信委论证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并报大数据局二次论证,大数据局论证通过后市公安局落实采购流程。②重大项目需聘请专家进行参数论证,并将最终确认的技术指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对于技术复杂、性质特殊、关注度高的项目,要求有前期调研、论证,由警务保障科和项目建设单位邀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现行规定中,引入了大数据局论证和第三方社会专家论证,替代了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评审小组,确保了采购流程严格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于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定期调度工作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到实效。
(二)持续推进建章立制。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组织各单位再研究、再落实,查找分析薄弱环节,挖深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完善配套衔接、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强化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批制度、建立一批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不断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三)持续做好成果转化。坚持整改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主动融入大局,强化保障服务,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公安建设为抓手,一以贯之守牢底线、提升能力、创新发展、赢得满意,以公安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170425;邮政信箱: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98号聊城市公安局;电子信箱:lcsgajzzbjcgzc@lc.shandong.cn。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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