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
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
查获一名屡教不改的“熟面孔”庄某
该驾驶人漠视法律、屡罚屡犯
最终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
2025年11月8日下午
庄某驾驶无牌三轮载客摩托车
行驶至开发区012乡道时
被大队聊夏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酒精检测
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5mg/100ml
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
庄某已于2023年7月、2025年8月
有过两次酒驾及无证驾驶的处罚记录
此次为第三次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庄某再度作出行政拘留等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聊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
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高压严管态势
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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