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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表彰!聊城公安这些集体和个人喜获光荣称号
时间:2023-01-09 09: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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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红旗单位”“示范单位”“红星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红旗标兵”的决定》,聊城公安10个单位10名个人分别荣获光荣称号。









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

“红旗单位”

莘县公安局燕塔广场警务工作站


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

“示范单位”


冠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


东阿县公安局铜城派出所


高唐县公安局三十里铺派出所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阳谷大队



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
“红星个人”


申富宁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乐平铺派出所科员


王  哲  

临清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  喆 

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蒋官屯派出所教导员


谭相记  

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于集派出所四级警长


于  帛

  聊城市公安局党建工作处副处长


全省公安机关“红旗窗口”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

东昌湖派出所户籍室


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室


阳谷县公安政务服务中心


高唐县公安局

汇鑫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


聊城市公安局车管所一号窗口


全省公安机关”红旗标兵”


杜长萍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

东昌湖派出所户籍民警


程  倩  

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民警


董春英  

阳谷县公安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户政科科长


丁  燕  

高唐县公安局汇鑫派出所户籍民警


霍  飞 

聊城市公安局车管所

党员先锋岗窗口民警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党建对于推动公安工作、深化队伍建设的战略性意义,聚力推进党建带队建“五大工程”,坚定不移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强警风、以党务促警务,有力确保了党的领导贯穿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特别是2022年以来,新一届市公安局党委瞄准党建和队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党建带队建“五大工程”暨“基础攻坚年”为载体,全面夯实党建带队建工作基础、完善融合机制、激发蓬勃动力,凝聚起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有力推动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双赢”。公安部、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多次转发推广聊城公安党建经验做法,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同志专门对市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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