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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聊城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十一个坚持”战略思想和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落实“法治公安建设攻坚突破年”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委统领法治公安建设,将推进落实情况分解成具体任务纳入公安工作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项目化、责任化落实,为全警坚定法治信仰的思想共识、提升行动自觉提供了指引,进一步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二)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10次,深度交流2次,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主要领导专题授课,全面提高主要负责同志整体法治修养,增强依法决策水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述职述法制度。
(三)深化法治思想同公安实践相结合。市县两级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责任人,分别每季度、每月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召开会议148次,专题听取、研究警种条线监督、规范涉企执法等重点工作,市局法制支队每月列席县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通报解决重大执法类问题300余个,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统筹推进能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聚焦关键环节严把依法履职关口,带头接受各类监督,为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树立了鲜明的导向。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厚植法治理念,以组织推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石。一是压实执法源头治理责任。制定实施《聊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执法办案源头治理推进“四无所队”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关键少数”,将监督关口前移到执法的初始环节,推动“基层所队长盯案”机制落实落地,将“四无所队”建设情况作为评估各县市局、分局执法源头治理成效重要风向标,基层执法质效显著提升。二是持续深化制度建设。根据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规定》,修订完善《聊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及异地执法办案协作的意见(试行)》,严格落实涉企案件市级法制、警种部门提级双审批,条线监督责任得到有效压实;出台《公安机关训诫法律依据汇编》《查处“飙车炸街”类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办案法律适用指引》《关于依法妥善办理伤害类案件相关工作指引》《涉电诈资金“查扣冻”工作规范》等,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持续提升执法理念。定期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创新开展“现场问政”执法点评;对执法问题多发的单位、民警,采用“自我剖析式”讲堂倒逼源头执法质效提升;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12389举报投诉情况,先后传发23起负面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先后举办法制实战技能比武竞赛,法制员脱产培训,法治大讲堂,闭卷测试等,通过正面引领、负面为鉴,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理念。
(二)建优监督体系,以主动监督推动执法质量提升。一是提高站位抓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总指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中枢、警种所队案管室、派驻专职法制员为前哨的“四位一体”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涵盖抓总议要、源头管控、动态巡查、问题查改的全过程、全链条、一体化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纵向穿透、横向协同、立体赋能”的运行机制,在全警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各级各警种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创新方式抓监督。立足“未病先治、欲病即治”,推动执法问题由“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变,今年以来,通过“一对一”和“一对多”的方式,配备派驻专职法制员,坚持“专业力量、定岗定责”,对执法六要素进行“颗粒化”管理,实行派驻专职法制员列席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题汇报机制,切实发挥派驻法制员规范执法中的“定盘星”作用,源头执法监督效能显著提升。三是提级审核增质效。修订完善《聊城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涉企犯罪案件办理及异地执法办案协作提级审核的规定》,实行涉企案件办理、异地执法办案协作全量提级审核,强化市局警种支队审核把关职能,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和监督指导责任,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涉企敏感问题。今年以来,共落实提级审核报备案件409起,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聚焦重点工作,以定点突破补足法治建设短板。一是深化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聚势破局,以积案清理、类案整治为抓手,依托信息化建模手段,自动筛查、定期梳理暴露出的各类执法顽疾,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批统筹推进整治,构建长效整治机制,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案件盯办。制定出台《聊城市公安局盯案制度工作规范》,明确市局各执法办案警种对本领域办理案件的重点督办责任,对案件办理持续跟踪,并对案件办理质效动态评估。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刑事案件起诉用时、行政案件办结期限均有大幅缩短;伤害类、交通类、盗窃类等案件办结率大幅提升,有效杜绝了案件调查取证不及时、久拖不决等问题的发生。三是优化执法办案管理模式。针对执法办案场所,每日利用智能审讯平台网上巡查落实“四个一律”等情况,每周随机抽取一个派出所“解剖麻雀式”检查,发现并纠正解决各类执法问题220余个,有力保障了执法安全;持续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结合智能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推送拓展集中看押送押、入所医疗体检、“一站式”速裁中心等功能服务,推进“简案快办”机制落地落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将中心打造成实战实用实效、好用易用管用的“一站式”执法办案基地。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突出问题尚未根治。从12389举报投诉全年统计数据看,涉及执法问题的投诉占比较高,在执法意识、执法理念、执法规范上,仍有民警认识不到位,存在一定的执法隐患。
(二)重点工作推进需持续加码。各地在推动执法质效方面均有提升,但在落实“智能中心+智慧执法”等方面尚有欠缺,信息科技创新应用与真正服务公安实战、发挥效用仍有一定差距。
(三)普法宣传创新不够。各警种部门对新媒体普法形式和方法掌握不够,停留在宣传页、公众号、实地宣传等传统模式,内容形式不能满足不同群众的差异化要求,普法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不高。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战化。持续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管总议要”作用,完善“法制+警种”条线、“市+县+基层所队”案管“两纵三横”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依托基层所队法制员共用的执法要素管理平台,量化完善执法监督“规范动作”履职清单,做精做细执法源头管控;探索建立法治公安建设重点指标评估机制,实现全链条、全要素、可评估、可追溯执法监督新格局。
(二)进一步坚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将“四无所队”建设作为“强治理”工作抓手,严格落实“日巡查、周会商、月研判”及领导阅卷机制,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自下而上”全量检查和“自上而下”重点评查;强化执法问题精准识别、动态感知,针对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涉企、伤害类等重点案件开展“小切口”整治;持续优化积案清理、现案盯办工作机制;加强专项整治结果应用,同步完善办案、监督制度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能力素养专业化。制定完善派驻专职法制员管理办法,围绕履职管理、奖惩激励、责任追究等方面设计配套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派驻法制员评选活动;建立充实聊城公安法制人才库,发挥执法监督数据建模优势,围绕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研发更多针对实体性问题的监督模型,探索建立执法要素检查台账“叠加检查”“交互检查”功能,推动提升监督精准度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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