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42号提案(加强对我市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宣教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吕明 建议时间 2024-01-10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对我市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宣教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民盟聊城市委委员   吕明

一、现状背景

根据聊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公布的数据,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约112.85万人,其中65岁以上老人约83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19%和14%,这与国际通行的深度老龄化水平标准14%已经基本一致。尽管我市交警部门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已经做出较多工作,但是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反应能力、思想意识等各方面原因,加之当前城乡各类机动车数量猛增、长短途交通物流业的发展,导致老年人交通道路安全事故也在不断增加,给自身、家庭以及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二、原因分析

(一)老年人自身方面:一是安全出行意识缺失,识别和规避风险能力不足,譬如部分老年人由于不清楚和了解个人出行中应遵守的交通规则和事故防范措施等,从大型车辆前盲区范围内横穿道路、过马路时并未留心注意观察左右来车、随意横穿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等;二是文明出行思想淡薄,交通规则遵守度低,譬如部分老年人存在侥幸心理和盲目自信,出行随意性大,对交通规则轻视漠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步行闯红灯、抄近道翻越隔离栏、路口左转直接斜穿、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绿灯末尾跑步抢行,骑行时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二)社会宣传教育方面:一是非常态化宣教效果一般,如果仅仅是通过一次或几次进社区、进乡村,这种蜻蜓点水式的宣教,很难发挥出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只有持续性和深入性的普及,才可能影响和改变老年人的出行陋习;二是知识普及缺乏针对性,目前主要集中于诸如不要步行闯红灯、骑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驾驶无证电动三四轮车等,没有根据不同区域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方式聚焦老年人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多是告知老年人“应该怎么做”,较少阐述“为什么要这样做”,缺乏老年人出行习惯和交通心理分析。

三、意见建议

(一)多方协同,建立常态宣教机制。建立以交警部门主抓、基层村社助力、家庭成员劝教三位一体的联合宣教机制,常态化向老年人普及交通道路安全知识。

(二)突出重点,推动靶向精准宣教。通过“扫盲式”、“警示式”、“常态式”、“补课式”宣教,有效解决老年人普遍存在的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务工赶集出行安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欠缺等问题。

(三)创新形式,灵活呈现宣教内容。根据不同宣教内容的特点,灵活使用图文、音频、视频、文艺、戏剧等形式,采用老年人喜闻乐见并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润物细无声”般地将相关知识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四)选树典型,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各级各组织内部都可以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很好的老年人,选树为先进典型,广泛宣传,用他们的优秀事迹感染和带动周边的其他老年人,更加文明、安全参与到交通出行中。

答复时间 2024-06-11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42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吕明委员:

您和李永军等委员关于《加强对我市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宣教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压实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不断探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顶层设计,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大力探索交通安全宣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自治、网格驱动、社会评估”的聊城社会化宣传新模式,在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上发言介绍“聊城经验”,实现了“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目标,营造了强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一是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负责”的老年人安全管理、教育宣传、出行引导、机制保障的交通事故预防体系。二是市交安委要积极推动加强农村老年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将老年人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各乡镇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在各村出村口交通安全劝导站配齐交通安全劝导员,积极开展劝导、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农村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远离交通事故。

二、法润平安,抓好源头监管。一是加大对老年人交通违法劝导。对老年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线执法民警在结合老年人身体和生理特点,推行人性化执法的同时,把握好执法的原则和底线,让违法老年人明白民警执法是为了其自身安全、让老年人心悦诚服的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强化老年人驾驶技术培训。对具备驾驶资格的老年人,聊城交警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切实重视对老年驾驶人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 驾驶技术,从源头上遏制老年人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三是加强超标电动车源头治理。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从源头生产、销售、改装、 登记、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电动车、摩托车、残疾车的日常管理。同时加大劝导力度,引导老年人拒绝驾乘超标电动车。 

三、精准宣教,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一是结合“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七进”工作,开展“百警进乡村”活动,组织宣传人员走进老人身边到农村、居民社区、公园广场及农贸市场等老年人扎堆的地方,凭借自创的“山东快书”形式的交通安全主题的幽默说唱表演,和使用本地土话、俗语、顺口溜的认真宣讲,有效融入了农村高龄群体。通过近期发生的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老年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宣讲方式能让全市老年人“一听即懂、一学即会”,真正有效提升了他们的交通常识熟知水平和交通安全意识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宣讲团的宣讲作用,强化交通安全全覆盖,千人宣传队、万名志愿者常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万余人次,印发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品100余万份,组织辖区中队到全市每个行政村及公路沿线村庄,分发张贴事故预防海报,携带宣传展板,到每个公路沿线村庄摆放,向每个老年人发放宣传资料,并定期组织人员进村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对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讲解宣传,切实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三是坚持在窗口单位、中队LED显示屏,大范围、高频次滚动播放事故案例、公益宣传片,高标准抓落实普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不断增强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

四、榜样引领,发动社会、媒体及亲情力量。一是开展“聊城最美行路人”评选活动,在全市评选“最美行路人”、“文明行路人”,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文明出行、互助礼让的良好风尚,营造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镜头出故事,影像寄文明,与聊城市老年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关于“文明出行 畅安聊城”摄影大赛,倡导市民树立文明出行意识,增强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充分发动和利用其家人,让其正在上学的孩子告诉和提醒爷爷奶奶上街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闯红灯和随意横穿马路;让晚辈告诉年长的老人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要看清楚交通信号等等,从而增强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四是立足宣传运营中心,统筹全市公安交警宣传力量,整合“报、台、网、端、微”资源,充分利用“聊城交警”微发布、“聊城交警”服务号、“聊城交警”抖音、“聊城交警”快手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发布原创作品1200余件,在学习强国平台和新华社、人民网、央视网、大众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发稿2172篇,加大爱心宣传力度,继续发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老人、帮助老人,形成“老人过马路,周围人能上前自觉帮一把,汽车看到行人(特别是老人)过马路主动让一让”的良好风气。

以上是交警部门针对您提案的答复,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交警支队宣传科     718502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 聊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