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公安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增强公开实效,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便民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简明易懂、形式多样,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坚持保密例外原则。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属于政务公开的范围。
二、组织领导
实行统一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市局成立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关警种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情指中心负责协调并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警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坚持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引导公众参与决策,不断完善警企警民互动功能。增强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惠企便民作用。推动诉求办理,努力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优化平台功能,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加强监督指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