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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11371500004430569U/2022-4384369
2022-09-01
市公安局

聊城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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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法定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发布、公开程序,严守“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有据可循,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好保密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汇总工作,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

  二、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保密审查、协调会商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争议化解机制,积极妥善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四、加强政务公开保障落实。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充实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与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定期检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提供的转链链接的有效性及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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