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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聊城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11371500004430569U/2021-4384219
2021-06-08
市公安局

2021年聊城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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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创新型、廉洁型和服务型机关。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严格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依法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便民快捷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三)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施政。

力争年内,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政务公开制度基本健全,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体系基本形成,公安机关工作更加透明,人民群众获取公安机关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警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秘书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警种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围绕“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各警种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运行情况和督查结果每月通报。

(三)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局年度培训计划,邀请省公安厅、市政府业务部门领导,对各警种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队伍素质,切实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的能力。

(四)规范信息报送。加强信息公开事项报送流转,宣传处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充实、完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其他警种单位形成的政务信息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3日内上报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严格责任追究。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警种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被上级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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