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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认真做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11371500004430569U/2019-4383835
2019-11-21
市公安局

关于认真做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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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市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调整及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聊政机发〔2019〕47号)有关规定与工作部署,市政府将于12月上旬对市直各单位负责的政务公开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并于近期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为全面做好迎检工作,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和工作的常态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从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局直各相关单位要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涵和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政府信息申请事项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阅批审核答复意见,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事项和疑难问题,要直接参与办理工作,带头履行工作职责。

二、认真办理,注重实效。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市局已将市政府下发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处室,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大力度尽快开展办理工作。要根据考核任务事项的内容,把任务目标逐一分解落实,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司专职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能够公开的信息事项,要在信息制作产生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即及时发布至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aocheng.gov.cn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或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事项,不得公开发布,但应书面说明理由。

三、从严把关,规范发布。各单位要立足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倒排工期,实时调度,强力推进。对于能够公开的事项,各承办单位领导要把好政策关、法律关、业务关、文字关,要高标准、严要求。各单位必须保证每月公开事项信息至少15篇。同时,要规范发布格式,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措施具体、指向明确,切忌大话空话、答非所问、敷衍了事。对工作落实迟缓、敷衍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市局将予以全市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四、全面梳理,建章立制。政府信息分散在公安机关的各个警种和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全面清理政府信息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局直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固定专人,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本级、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公安职能和公安业务事项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重点要抓好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要进一步清理和更新;对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加强研究、查明依据,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对不公开信息一定要有充分理由。同时,要抓紧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各单位自接到通知起至11月30日,公开事项信息保证至少20篇。

特此通知

 

 

聊城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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