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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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聊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中段98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7170276、7170036,传真:0635-86820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求实效,有力推动了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工作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开展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市公安局政策文件2件,制发解读材料22件,其中文稿解读9件,简明问答1件,视频解读5件,领导干部解读5件,图文解读2件,实现了一文多解。主动公开局长办公会议32次,并全部配发了会议解读。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环节要求,细化工作规程,及时准确答复,回应公众关切,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时,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并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对我局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修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和废止,以及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照要求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统一格式和标准,借鉴省内外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机构职责等信息内容进行升级、更新,加强数据互联互通,联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使人民群众可以高效准确的获取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互补。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聊城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22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660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411篇,省级媒体2059篇;《水城警视》、《聊城日报—聊城公安周刊》分别制作49期和50期;“平安聊城”微博粉丝量达78.6万;“聊城公安”微信发稿2190篇,关注用户52.3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制订了《聊城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聊城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措施》、《聊城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方案》等制度规定,为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召开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培训整改会议,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127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09225 | ||
行政强制 | 6332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法定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发布、公开程序,严守“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有据可循,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好保密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汇总工作,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
(二)是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保障落实。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充实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与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聊城市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聊城市公安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23件。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高质量提前办理完毕,面复率、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公安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一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9月29日,聊城市公安局举行“公开聊亮·为您开放”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公安专区,为推进公安工作再上新水平、更高质量服务人民群众建言献策。9月30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公开聊亮--警务公开日”活动,获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一致肯定。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按照服务群众和方便群众原则,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实现警务公开、宣传引领、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功能。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13680篇,视频327个,召开新闻发布会共计6场,通过及时发布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清剿“百日行动”、禁毒人民战争、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等方面的消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