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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1371500004430569U/2020-4383968
2020-01-30 16:11:17
市公安局

聊城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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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聊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 www.liaocheng.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中段98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7170039、7170276,传真:0635-71700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取信于民,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渠道,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求实效,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力促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工作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组织体系。市公安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局一级调研员杜跃民同志任组长,市局各相关警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指导、督导检查、协调落实,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促,主管单位积极协调,职能单位具体落实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规范。2019年,为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市公安局修订完善了《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强化导向指引。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修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深化公开内容。市公安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列举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工作类20项。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9年市公安局机关主动发布信息320余条,其中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广泛征集网民意见。2019年,市公安局接到人民群众申请的公开信息11条,并已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予以回复。            

五)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市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省公安机关信息化“服务措施一网办”工作安排,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并于及时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 、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进度查询和网上监督投诉等网上办事功能,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市公安局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聊城公安服务在线”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

二是将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重要渠道。2019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共计7场。通过及时发布“四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开展各类严打整治行动、“两抢一盗”、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消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

三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众查阅点。市公安局在信访办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外办证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此外,市公安局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及时调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信息。

四是积极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互补。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聊城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9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共发表稿件6200余篇,其中仅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三大中央级主流媒体发稿43篇;微博“平安聊城”发博文5502余篇、粉丝量达77.6万余人;《警方报告》、《聊城晚报-聊城公安周刊》分别制作52期,微信“聊城公安”信息151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9年度,在全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公安工作,关心公安队伍,共提出建议35件,提案49件。对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优质高效的完成办理任务。截至2019年10月,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市公安局已连续9年被市政协评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五是探索建成聊城市警务公开体验中心(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聊城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扬首创精神,整合“报、台、网、端、微”资源,通过一体化采编、流程化运转、移动化传播,构建出“全媒融合、矩阵发声、引导舆论、服务民生”的警务公开新模式。体验中心大厅面积300㎡,设置采编中心、数据中心、指挥中心三个工作区域,围绕服务群众和方便群众原则,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支撑,建成“互联网+警务+宣传+服务”综合应用平台。中心突出“媒体+政务+服务”的功能定位,主要实现警务公开、宣传引领、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功能,助推公安工作向网络化、信息化、智慧化转型。整合“山东微警务”“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等平台中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行政审批、户籍管理、民生诉求、在线查询等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网上办事入口,并可根据用户行为综合统计分析,展示群众业务访问情况、反馈意见、关注热点和服务评价。整合全市公安宣传资源,统筹全市公安宣传力量,初步形成了资源共享、联动配合的“1+5+N”的融媒体格局;共发布信息12680篇,其中665篇被中央级媒体刊载,讲好了警察故事,树好了公安形象。其中,《幸福就是回家吃饭——聊城警方“深情喊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泪奔!你为何总是那么忠诚和认真——聊城公安“点滴故事”采撷》、《在路上——聊城公安交警“工作图览”》、《警车踏雪路 控速开道,护送3000余车辆过境安全驶离》、《济聊两地交警联动!全村献血!这次跨越130多公里的救助太感人》等信息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宣传爆点、媒体热点。特别是护航献血车队新闻,仅中央、省级媒体报道300余篇,各级媒体总浏览量1亿次。融媒体中心运行以来,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聊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民,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彤宇,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升勤,市委常委、秘书长陈秀兴等省市领导先后到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视察指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无 

8865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无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

42253

行政强制

4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4(含交警)

10186万元(含交警)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比如:政策法规的解读深度和力度还有待提升。在今后工作中,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着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是要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各地公安机关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三是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着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二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着力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一是继续改进聊城公安服务在线,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二是加强督促引导,进一步整合各地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加强以聊城公安服务在线为中心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群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推进,不断完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体系,促进各地公安互联网站科学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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