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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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聊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聊城公安服务在线”(www.sdlc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中段98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682019、8682596,传真:0635-8682062。
一、概述
2013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和省公安厅、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任奎军同志任组长,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市公安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3年,为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制定了《聊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聊城市公安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聊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聊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聊城公安服务在线”、“聊城民生警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市公安局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市公安局除了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外,还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并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聊城公安服务在线、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公安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定4项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列举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工作类12条。2013年,市公安局通过上述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3.5万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市公安局机关发布信息1300余条,其中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广泛征集网民意见。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聊城公安服务在线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市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省公安机关信息化“服务措施一网办”工作安排,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并于及时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进度查询和网上监督投诉等网上办事功能,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市公安局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聊城公安服务在线”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二是将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重要渠道。2013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共计20场。通过及时发布“四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开展各类严打整治行动、“两抢一盗”、命案侦破、禁毒斗争、打击经济犯罪、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消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众查阅点。市公安局在信访办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外办证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此外,市公安局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及时调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信息。四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市公安局还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聊城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3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共发表稿件9811余篇,其中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发稿209篇,其他省级以上媒体(网络)发稿2015余篇,市级媒体(网络)7587余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接到人民群众申请的公开信息6条,并已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6万余件,其中接收群众咨询19000余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同时,设在市局机关四楼的查阅服务中心定期接受人民群众的查阅咨询、公开服务等工作,2013年度共接受查阅群众23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截至目前,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此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努力践行人本警务,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全力打造“人本警务”,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各地公安机关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四是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是要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二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加强公安互联网站建设。一是继续改进聊城公安服务在线,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加强督促引导,进一步整合各地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加强以聊城公安服务在线为中心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群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公安互联网站体系,促进各地公安互联网站科学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一是要派出督导组和专门人员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针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聊城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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