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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方案
11371500004430569U/2022-4384445
2022-11-18
市公安局

聊城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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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市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坚持立制强基、突出重点;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落实与社会客观效果评估相结合,全面准确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保障五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

  1.基础信息公开。包括机构职能、履职依据、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权责清单等。

  (1)机构职能。评估机关职能等机构设置信息和领导信息的公开情况。

  (2)履职依据。评估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的管理和公开情况。

  (3)规划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的发布情况。

  (4)政府工作报告。评估政府工作报告相关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执行过程信息,以及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公开情况。

  (5)权责清单。评估权责清单的公开情况,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情况。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信息、重点任务公开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

  (1)财政信息。评估2021年财政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情况。

  (2)重点任务公开承诺。评估2022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执行落实情况。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评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的公开情况。

  (4)行政执法公示。评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情况、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的公开情况以及执法结果、执法总体数据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包括渠道畅通性和答复规范性情况。

  1.渠道畅通性。评估互联网和信函渠道的畅通性。

  2.答复规范性。评估信函和互联网渠道答复时限、形式规范性和内容规范性。

  (三)政策解读。包括解读材料、解读情况。

  1.解读材料。评估政策解读栏目设置情况,解读材料发布的时效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等。

  2.解读情况。评估重点政策解读情况、解读材料质量以及解读形式丰富性等。

  (四)公众参与。主要包括行政决策、建议提案办理、互动交流等。

  1.行政决策。主要评估重要会议公开,以及会议议题相关解读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主要评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以及总体情况的公开。

  3.互动交流。 主要评估互动交流平台的建设情况以及留言评论、咨询投诉等功能的实现情况,咨询建言和调查征集栏目的内容设计、互动反馈、结果公开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主要包括平台建设、基础建设、组织管理等。

  1.平台建设。包括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信息发布情况。

  2.基础建设。包括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情况。

  3.组织管理。包括业务培训、考核监督、工作推进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考核分数由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三部分构成。

  依据日常考核台账,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考核。扣分项目主要有:

  1.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存在问题,每个问题扣5分。被通报后仍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再扣5分。

  2.日常检查调度中发现问题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2分。

  3.调度的材料不能按时报送的,或者安排部署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4.对我局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完成不及时、质量不高的,每次扣5分;因调查情况不清楚、不准确、不全面等情形致使单位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中出现被动的扣10分,致使在单位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纠正的,再扣10分。

  (二)集中考核。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根据2022年聊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考核材料报送清单,对被考核部门开展集中考核。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四)成绩计算。考核得分由平时考核成绩、集中考核成绩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成绩构成,分别按40%、30%、30%的权重计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四、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局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考核对象集中考核有关项目的核查工作。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将集中考核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六、考核结果运用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作为专项工作中的扣分项目,因工作失误导致我局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中失分的,责任部门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考核专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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